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沙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供水工程的蓄水、引水、供水、发电等水务项目,目前管理运营城区三个水厂、六座水源水库、四座电站及城区自来水供应。现公司因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员工17人,公司诚挚邀请您的加入。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经历,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抗压能力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路清晰,善于学习;
4.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岗位具体要求
(一)双溪水库运管中心(12人)
1.库区及水利设施运行人员(6人)
⑴18~30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9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类等相关专业;
⑶能够适应中型水库值班,视力无夜盲症。
2.电站运行人员(5人)
⑴18~30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9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气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
⑶能够适应电站值班,视力无夜盲症。
3.维修人员(1人)
⑴18~45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7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等相关专业;有相应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持有电工证者,专业可不限;
⑶能适应电站值班,视力无夜盲症;
⑷退伍军人优先。
(二)营销部-业务员(1人)
⑴18~30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91年11月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类等相关专业;
⑶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三)城乡供水一体化(4人)
1.建设管理人员(2人)
⑴18~35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8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土建类、环境生态类等相关专业;
⑶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2.安全员(1人)
⑴18~35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8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大专以上学历,水利类、土建类等相关专业;
⑶在相应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持有安全C证者优先。
3.财务会计(1人)
⑴年龄18~35周岁(2003年10月31日~1986年10月31之间出生的人员);
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管理学或经济学相关专业;
⑶持有会计证及财务工作经验两年以上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jstjt.com/)、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s://fjsxsw.com/)、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沙县资讯网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月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60146780@qq.com(邮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⑴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下方附件处下载)。
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申请方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最高学历的学籍验证,确保学籍验证码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本人发出笔试通知。未获通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勿自行来访。
5.组织考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的岗位组织开考,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前者作为拟录用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考察: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总成绩(含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7.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缺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含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薪资福利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享受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试用期结束后按公司员工薪资标准取酬。
五、聘任管理
以上岗位均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⑴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教育经历的;
⑵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5823071
邮 箱:160146780@qq.com